工作报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学校基本信息- 工作报告- 正文

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学校法治工作的自评报告

时间:2024-07-01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加快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法治工作,推进我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的通知》,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并适时修改完善学校章程。同时,通过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在建立完善领导和工作推动机制、强化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内部治理结构、防控法律风险、开展师生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师生权益等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在全方位开展法治建设的推动下,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人才培养成果显著,师资队伍活力迸发,学科水平稳步提升,科研能力持续增强,对外交流合作有序拓展,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全方位助力学校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省部局共建高校。同时,学校还将不断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持续为学校高水平和“双一流”建设保驾护航。

二、法治工作情况和成效

)领导和工作推动机制

学校抓好依法治校顶层设计,印发了《广州中医药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对依法治校工作做出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加强组织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全体副校职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依法治校工作。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治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中心),由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中心)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主任由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主要党政负责人担任本单位的法治工作负责人,建立校内各单位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理推进的依法治校工作推进机制。在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将推进依法治校作为工作重点。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突出依法治校内容,制定学校法治工作要点,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风险防控等列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对依法治校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将依法治校专题等作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教育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章制度建设

学校始终坚持章程核心地位,围绕党委、行政、学术、民主等领域,逐步建立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使办学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修订学校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目前现行有效制度463项,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明晰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了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学校依法治校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推动制度创新,是学校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先后出台学科建设、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实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及科研奖励等多个重要制度性文件,修订人才管理办法,优化人才管理制度。深化人事管理创新,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发挥好制度“指挥棒”作用,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学校历来重视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以完善的规章制度建设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一是注重制度建立的公开性和合法性。明确有关规章制度的出台,须经主管部门草拟、征求各方意见、有关部门审查、学校领导审阅审批等环节后,方可公布实施。二是加强规章制度制定的过程把控。通过多部门参与制定的规章制度,使制度更加规范,可操作性更强,有效避免了拟定的内容与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相抵触的现象。三是以制度建设规范职能部门尽职履责。各职能部门依据其工作职责,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时修订学校相关文件制度,与国家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学校在教育教学、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和对外合作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渐趋完善,为学校依法治校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内部治理结构

学校坚持将法治精神融入办学育人的全过程与各方面。一是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程序和议事规程,制定和完善《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按照议事规程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民主决策和党委集体领导作用。二是建立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学校决策会议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决策会议上有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并将其意见记入相关会议记录。三是保障师生依法、依章程有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通过指定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确保师生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此外,学校还制定了教代会、学代会和学术委员会章程,同时按相关章程定期召开相关代表会议,让相关师生代表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

(四)法律风险防控

一是学校建立对外合作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对外合作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实行校长授权制和主管校领导负责制。就具体对外合作协议或合同授权而言,须填写学校统一编制的《对外签约授权表》,经办部门同意上报后,经业务归口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审核同意后,呈送主管校领导、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

二是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审查诉讼服务。实行法律顾问咨询制度,与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为学校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诉讼委托服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作为我校的制度审核机构,对学校草拟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对外合作项目及相关合同进行程序和内容合法性的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作为我校的专业法律咨询机构,也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五)师生法治教育

学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通过中心理论组学习、思政和卫生法学课堂、全方位开展师生法治教育,尤其注重对宪法、民法典及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全校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

一是在广东省教育厅的指导下,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普法活动,努力提高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认知水平。学校2021起,每年融合“国旗下青年说”系列活动品牌活动,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常态化加入“宪法晨读”内容。扎实做好大学生参与“宪法卫士”网上学习课程和考核工作,每年参与率均达98%以上,曾多次获得上级的肯定表扬。在广东省教育厅举办的“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获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优秀奖一项的良好成绩。

二是开展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做好民法典宣传阐释工作。通过开展民法典线上主题讲座、在学校团委官方公众号发布民法典讲解推文、在法学概论课程中融入学习民法典章节课程等方式,向师生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的规定、概念和精神,引导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动方式,形成全员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校园法治氛围,推进学校依法治理迈上新台阶。

三是开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学校积极宣传与师生权益及医疗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校通过开展女教职工沙龙普法讲座,增强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获得教职工的一致好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要求,开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宣传,提升师生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六)师生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学校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近年来,逐步建立健全师生校内权益保障和救济制度。一是对教师及学生的纪律处分均有相应处分程序和明确的书面决定,确保相关决定文件及时送达当事人,并按照规定存档。二是充分保障被处分师生的陈述申辩权。学校设置有学校教职工处分陈述与申辩机构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制定和公布了申诉规则与程序,以及按相应流程充分告知并保障被处分师生的陈述申辩权。三是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与师生交流、听取师生意见的渠道机制。学校通过设置校长信箱、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及建立校院领导和部门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工作机制,加强校院和各职能部门领导与师生的交流互动,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师生员工急难愁盼事项。

(七)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为科学合理制定决策、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畅通信息沟渠通道、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成立“广州中医药大学法律事务中心”,机构挂靠校长办公室,设置专门法律事务科室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与校聘法律顾问联系,做好校内各项日常法律咨询事项、学校重大决策及有关涉法事务的法律审核事项,代表学校处理各类仲裁与诉讼案件,审核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及各类法律文书,协助各部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一致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以及协助相关部门对校内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通过建立二级单位联络员制度,明确各单位、部门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推动形成“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总法律顾问+校内专家+外聘律师+法治工作联络员”的新格局。

(八)法治工作成效

我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固提升,我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提升,形成了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内部治理结构更加清晰,法治机构队伍更加健全,决策程序更加完备,合同管理更加规范的依法治校新格局。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师生正当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多次获奖,学校连续三年获评高水平平安校园,招生工作、财务管理等工作多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表彰。

近三年学校领导干部履行职务过程中遵纪守法,没有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情况,学校各部门、院系未发现因违法决策、违法管理的相关情况。积极开展创建高水平平安校园,没有发生因安全事故纠纷处置不当引起的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因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活动不规范等而发生社会影响恶劣和重大舆情的事件。

学校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到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针对实验室安全设置合理组织体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完善责任体系。学校还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讲座等活动,在日常教学与生活中帮助师生培养安全责任意识,将规范操作与实验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法治化管理规范,树牢法治意识。

近两年,学校法治工作业务水平逐步提升,为学校重要涉及领域提供保障。学校在招生章程、招生规则等方面注重做到合法合规合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保障了招生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秩序。目前为止,学校未发生任何因招生规则不规范、不合法而引发的舆情或群体事件,也未出现任何招生违规行为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理或处罚的情况。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合力保障学校资产妥善管理,切实加强学校校名校标等无形资产保护,按照学校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近两年未有校名校标等无形资产流失或损失等情况。

学校持续规范学校合同管理工作,合理防范合同风险,近两年内未发生因合同管理不规范或因合同审查存在明显漏洞导致违约或败诉赔偿。学校人事部门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近两年没有因教职工聘用合同管理不善而产生人事、劳动纠纷的情况。

学校在管理在校师生方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注重利用多种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广播、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营造健康向上的普法宣传环境,加强师生法治意识。近两年学校教师、学生无涉毒违法犯罪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行为,在校师生无加入邪教情况,校园无宗教传教情况,也没有因教师在履责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学生违法违规导致的重大舆情事件。

学校将继续保持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学校法制工作,为学校教职工学生提供更好法律服务,提高全体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目标能够全面实现。

(九)法治工作创新

学校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创新开展依法治校相关工作。一是根据改革与实践要求按程序积极及时修订学校章程。学校自2021年9月起,在经过5轮共16次修改后,形成了《广州中医药大学章程(2023年核准稿)》,报省教育厅于6月26日核准,9月11日公布。二是学校通过聘用顾问律师、组建学生法律服务队伍的方式,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或者服务工作。三是通过校方责任险、综合险等途径,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四是学校利用毗邻港澳和招收港澳生的优势,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教育交流合作。学校以助力中医药国际化为契机,推进粤港澳法治普及活动工作常态化,定期在全校层面开展港澳法治教育讲座、文化沙龙,在校内进行港澳普法宣传。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粤港澳学校共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丰富的活动,加深同学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促进学校粤港澳学生之间的交流,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实现法治知识内化,培养一批法治教育基础好、能力强、立场正的粤港澳地区人才,促进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创新发展。

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学校将继续对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内容,对标此次法治工作测评各项指标任务,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不足,力争把学校依法治校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学校综合实力的提升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一是进一步强化师生依法治校的法律意识。加强全校师生对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常态化,特别是通过利用多种媒介,加大依法治校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浓厚的依法治校氛围,使依法治校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梳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方位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做好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宣传政策法规、开展普法宣传等专项法律事务工作。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