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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琳、林美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12-31点击数:




广中医党办〔202454



关于魏琳、林美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党组织,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魏琳同志任护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美珍同志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