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医政〔2018〕4号
关于史亚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院、所,各直属单位、党政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全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教育工委同意:
史亚飞同志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处长(部长)。
试用期一年,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开始计算。
免去史亚飞同志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处长职务。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