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
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8-11-12 15:07:20 点击率: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全面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优化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立足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坚持科学选拔,突出重点、兼顾面上,以利于优秀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主管校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各招生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办法、程序,解决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巡视检查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生源调剂、资格审查、体检、复试录取等环节的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巡视检查小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

(二)各招生院所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小组(亦即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博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名单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且成绩符合学校划定基本分数线要求,体检合格,方准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划定基本分数线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规定的2018年全国医学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分数基本要求,结合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拟定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待录取考生基本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成绩,附件1)。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附件1)。

2. 确定招生名额

(1)遵照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对外发布的各招生院所、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名额,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一名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以达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即有合格证编号)的实际人数确定招生名额,为保证培养质量,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不超过三位同等学力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人员。

(2)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非医攻博转段生,均列入本年度全校统招博士生招生计划。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占用导师招生计划,非医攻博转段生不占用导师招生计划。

(3)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向“四重”人员(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点科研项目)和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流学科建设平台适当倾斜。博士生招生导师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973首席科学家、“千百十”国家级培养对象、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若上线生源充足者,则优先保证其招生录取名额;若上线生源不足者,则优先保证其调剂录取名额。

3. 计算统考生综合成绩

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总成绩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等三门初试科目的成绩之和,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亦即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综合成绩为统考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各招生院所工作秘书、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

4. 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一志愿录取:已安排年度统招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如报考本人的上线生源充足,则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次序从上线生源中对照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录取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上述名单中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同一志愿导师专业的排名先后次序进行递补录取。②导师名下有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分数线(即有合格证编号)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复试考核通过,即可按程序进行初录取。

2)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各科成绩符合待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的上线考生,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具有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资格。导师如报考本人的上线生源不足,可从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其他导师的富余上线生源中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可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的导师名单见附件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申请表》(附件4),经调剂导师签字同意接收,报学校批准后,方予初录取。

我校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调剂考生。

3)候补录取:属“四重”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带头人、973首席科学家、“千百十”国家级培养对象、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珠江学者特聘教授、高水平大学建设引进人才等,如上线生源充足,可提出增加招生指标申请。导师按本人一志愿上线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次序择优选拔候补录取的考生,填写《申请增加指标拟候补录取博士生申请表》(附件5),报学校批准后,方予初录取。

4)其他:在导师的一志愿报名考生中,如确有特殊类人才,导师申请拟录取,需经由招生院所向学校报送正式申请,附相关考生的业绩支撑材料,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待学校批准后,酌情拟录取。

5.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5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 体检

体检由学校卫防科(医务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

7. 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8. 调取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工作要求

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不断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博士生招生工作良好声誉,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1)我校有关博士招生录取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研招办咨询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488。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研招办负责通知各招生院所。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待录取基本分数线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一志愿全日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3.2018年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的导师名单

4.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申请表

5.广州中医药大学申请增加指标拟候补录取博士生申请表

6.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初录取工作时间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待录取基本分数线

考生类别

学科/领域代码

学科/领域名称

外国语

业务课

初试总分

复试总分

公开招考

1005

中医学

53

60

173

60

1006

中西医结合

53

60

173

60

1008

中药学

50

60

170

60

1057

中医专业学位(中医、中西医结合)

53

60

173

60

同等学力

1057

中医专业学位(中医、中西医结合)

300

-

300

60

附件6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初录取工作时间表

时间

工作

完成人

4月26日-4月28日

院所维护招生管理系统

各招生院所

5月2日-5月4日

一志愿考生导师系统操作录取

研究生导师

5月7日前

考生、导师双向选择调剂录取

研究生导师、考生

5月10日前

院所提交初录取名单

各招生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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