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31 14:36:49 点击率:

 

本报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广中医办201348号),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86号)的要求,结合2015-2016学年学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学年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91日起至2016831日止。

一、学年工作概述

本学年,学校以深入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开展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为契机,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建设,通过有效整合学校资源,重点抓好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为建设高水平大学奠定了基础。同时,学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办学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员工与社会的监督,采纳有益于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使信息公开成为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有效手段,有力助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以加强“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法治水平和师生的法治意识。

   2015年,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报》(粤教策函〔201581号),公布了2014年度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定名单,我校获评成为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力提升了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

(二)着力加强党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2015-2016学年,学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111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粤党公开〔20111号)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加强党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新路径。制作新版“党委在线”并于9月上线,开设党委概况、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规章制度、党务公开、党代表工作室、学习园地、网上信访等栏目。定期公开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工作动态和规章制度,便于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了解我校党务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化建设增强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广大师生、校外群众的参与性。  

   ()开通多个微信公众号,及时、迅速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继续通过学校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校园网、公文邮件系统、校报、各类工作简报、工作手册、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微博、QQ、微信等信息公开方式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我校宣传部、保卫处、校友会等多个二级单位纷纷开通微信公众号,常态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及时沟通协调处理解释相关问题,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二、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态度,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主动公开学校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数量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含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现任领导及分工、学科情况、各类在校学生、规章制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基本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含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咨询和申述信息、录取名单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含财务制度、资产制度、招投标、物资采购、预算表、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含校级领导兼职、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含专业设置、课程总门数、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质量年报、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含学籍管理办法、奖助学金、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含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查处机制等信息。

  8)学位、学科信息。含授予博士、硕士、学士的基本要求等信息。

  9)对外交流合作信息。含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信息。

  10)其他信息。含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信息。

  11)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重要事项信息。含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2016学年,学校通过校园网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达498条,其中校园动态201条、人事招聘51条、招标公告69条,媒体报道177;通过内部网向师生员工主动公开信息达3044条,其中党政工作信息39条、学校文件342条、人事管理 172条、教育教学261条、学术科研114条、后勤事务88条;学校二级单位通过部门主页公开各类信息共15625条。

(二)学校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领导重视,成立招生组织机构。

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策划和实施我校本、专科(高职)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期间的日常事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等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对外公布信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2)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要求。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和“二十六个不得”等招生纪律要求,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招生工作责任体系,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全程中,严守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同时,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政策教育、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和侵蚀,做到依法招生,廉洁招生。

  3)强化监督,自觉维护“阳光招生”。

我校自觉维护“阳光招生”,自觉提高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意识,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广东省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中医药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两步进行录取。第一步:依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的方法,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第二步:未被前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四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如有高考成绩排名,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高考成绩排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考成绩的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我们通过学校招办微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正式录取结果等录取动态信息,并通过新生QQ群主动向考生和家长告知各项应知、须知信息,全方位无死角公开招生录取信息,让考生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录取动态信息,大大减少了考生和家长的疑虑,进一步增强了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此外,我校在录取期间,严格执行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重视招生信息安全工作,设置招生专用场地及设备,确保网络和数据的安全。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定期主动、及时完整地公开有关财务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具体措施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

近年来,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适应教育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财务处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业务工作流程、各科室(岗位)工作职责,且分别于2004年、2008年汇编成册,并将制度汇编派发到各校领导、各党政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供办理业务时查阅。同时,与时俱进,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八项规定”实施意见精神,完善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规范经济行为。2015-2016学年度财务处出台了《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广州中医药大学借款和报销暂行规定》、《广州中医药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广州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6项财务管理办法。与此同时,财务处及时将上级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度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文邮件系统、财务处网站上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并在财务处报账大厅悬挂《经费审批权限规定》等有关制度。

  2)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

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须向教代会联席会议报告、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才正式印发执行;同时,财务处已按上级规定,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文邮件系统中公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等财务信息,接收全校师生的监督。

  3)亮证收费、收费公开

严格执照上级规定,及时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并在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以及在财务处显著位置和收费现场张贴,公开全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学费缴纳情况以邮件形式,定期向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及学生辅导员公开。

  4)重视财务信息化建设,公开其他财务信息

除此之外,财务处一贯重视财务信息化建设,自2014年开始推行财务整体信息化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建设已见成效。财务处网站集成了预约报销、教工薪酬、学生补贴、预算申报、收费查询、薪资查询、经费查询、决策分析共8个系统,此8个系统几乎涵盖了所有财务业务办理和查询功能,方便师生员工自助办理业务和查询与个人相关的各类财务信息。与此同时,财务处还通过校园网、公文邮件等多种方式公开各种其他财务信息。如各类通知公告、业务流程、科研项目经费立项及到账、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情况、受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情况、教育发展基金会年审情况和审计报告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的受理电话和邮箱。2015-2016学年尚未接到要求学校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评价良好,学校将继续努力,采用多种方式,正确、及时发布信息,满足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全年无任何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学校继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需要加强;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有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学校将继续结合依法治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对部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以贯彻落实大学章程为契机,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

《广州中医药大学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通过,于201558日公布实施。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章程,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拟出台《广州中医药大学章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宣传贯彻实施章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二)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时效性和规范性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确保各单位、部门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公开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交流,提升工作水平

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QQ群、微信群,加强工作交流,提高各单位信息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素质。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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